工程施工质量管控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直接决定工程使用寿命与使用安全。一级建造师实务科目围绕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艺规范、缺陷整改等内容展开,引导从业者建立精细化质量管控思维,落实工程施工全流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

广东2026年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已经明确
2026年广东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是2026年9月8日9:00-9月11日17:00,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身份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要考点增加
1、一般增加: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增加人承担增加责任;一般增加的增加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增加责任但下列情形之一除外:
①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②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③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④增加人书面表示放弃该项权利。
2、连带责任:当事人约定为连带增加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请求增加人在其增加范围内承担增加责任;在增加合同中对增加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增加承担增加责任。
3、增加人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公民可作增加人;机关法人不得为增加人,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增加人。
4、增加期间债权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未通知增加人,该转让对增加人不发生效力;增加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增加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增加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增加责任。
5、第三人加入债务的增加人的增加责任不受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增加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增加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增加责任;加重债务的增加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增加责任。
6、债权人与增加人可约定增加期间,但约定的增加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增加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